【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4月9日就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佔中九丑」被控「串謀作出公衆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衆妨擾」等6項罪名作出宣判。
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除朱耀明外,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6人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脫罪。
黃浩銘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項罪成,李永達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
法庭下午2時半將繼續聆訊,期間9名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製圖)
責任編輯: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