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戴耀廷等九名被告串謀或煽惑公眾妨擾罪名成立,本月二十四日判刑;法官陳仲衡在判詞中指出公民抗命不能作為刑事罪行的抗辯理由,說法獲得市民廣泛認同和支持,特首林鄭月娥昨日更對西方政客所謂以司法手段作為政治報復武器的說法予以嚴正駁斥。
必須指出,自「佔中」發生以來,本港反對派與外國勢力之間明顯加緊勾結,戴耀廷、陳健民及反對派頭面人物多次前往英美等國「作證」,「指控」中央收緊「一國兩制」不給港人民主,美國政府「亞洲民主基金會」及右派反華政客也一再開腔為反對派撐腰張目,公然干預香港內部事務。而這種勾結,直到眼前「佔中」案九名被告被判罪名成立,仍沒有停止,「佔中」禍港之深可見一斑。
這兩天,包括「末代港督」彭定康在內的一些外國政客和人權組織在網上撰文或接受訪問,指「佔中」案判決是特區政府利用司法裁決來作為政治報復的武器,又指所用的普通法法律已經「過時」,香港的言論集會自由及法治基石正被「蠶食」,情況令人憂慮,雲雲。
就彭定康之流的「指手畫腳」、信口雌黃,特首林鄭月娥昨日立即予以有力回擊,指出所謂以司法裁決作為政治報復武器的說法絕不存在,回歸以來,「一國兩制」成功落實,特區政府嚴格按照基本法施政,司法獨立、不受干預,香港在世界銀行的國際法治評分高達九十四分,在「世界經濟論壇」一百四十個自由經濟體中的司法獨立排名也高居第八位,說明香港的司法獨立和法治精神在國際上已獲得認同和正面評價,不容歪曲。
法律就是法律、公義就是公義,戴耀廷等人當日策動「佔中」時是何等的氣焰囂張,今日面對法律制裁時,卻在那裏「裝胡羊」、「扮死狗」博同情。事實是,「佔中」以政治始、以法治終,對戴耀廷等人來說是「多行不義必自斃」,今天面對鋃鐺入獄、鐵窗生涯,絕對是應得的下場。他們最罪無可恕的一點,就是借正義之名而行欺騙之實,自始至終沒有講過一句真話,直至判刑在即,還要向中央和全國人大潑髒水「抹黑」,說「佔中」是因為人大「八•三一」決定「違反」基本法承諾、不給港人「真普選」而起。
對此,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昨天在網頁上就一針見血指出: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戴耀廷等人在五年前堅持要求「公民提名,必不可少」,是企圖以自己創造的「公民提名」取代基本法規定的「提名委員會提名」而已。
謊言掩蓋不了事實,戴耀廷等人就等為他們抗中亂港的政治圖謀和違法行為付出法律代價吧。
(來源:大公報)
責任編輯: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