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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應奔馳車事件:退車退款

2019-04-14

【文匯網訊】西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方微博4月14日消息,引起關注的「某女士購奔馳車消費糾紛」一事,記者探訪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了解到該部門有關工作進展情況。2019年2月25日,投訴人某女士與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簡稱「利之星」4s店)簽訂了分期付款購買全新進口奔馳CLS300汽車購車合同。3月27日提車後,因認為發動機存在問題與「利之星」4s店自行協商退換車輛未果。4月9日向陝西省市場監管局12315指揮中心、西安市12345熱線電話投訴,訴請退款退費。當日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接到上級轉辦立即安排處理,敦促「利之星」4s店依法妥善解決消費者投訴。下午投訴人又到「利之星」4s店繼續和店方協商,當晚要求「利之星」4s店簽訂了退車退款書面協議。

4月11日、12日,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先後對雙方退車退款協議情況進行了核實;對「利之星」4s店經營情況進行檢查,已對「利之星」4S店涉嫌質量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對涉事車輛進行依法封存,並委託法定監測機構進行技術檢測;對「利之星」4s店負責人行政約談,並要求該店通知奔馳(中國)公司協助進行調查。

4月13日,市場監管部門再次責成「利之星」4s店儘快落實退車退款事宜。約談投訴人聽取了新提出的八項訴求。當天,還組織「利之星」4s店負責人與投訴人對話協商,努力促成雙方達成解決問題的一致意見。對話中,店方負責人向某女士因購車問題引起的不愉快表示道歉,並表態願立即退款、承擔市場監管部門調查核實後相應的法律責任。某女士感謝市場監管部門對消費者的支持,但目前不能接受店方退款,也願意接受調查核實以後依照有關規定更換髮動機、或退換車的結果。

目前,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利之星」4s店繼續加強溝通解決投訴問題。對消費者新提出的訴求和證據調查核實後,依法依規作出公正處理,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努力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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