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江蘇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繆瑞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繆瑞林喪失理想信念,毫無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參加全國兩會期間嚴重破壞會風會紀,造成惡劣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分配住房中侵犯國家利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參與公款吃喝;道德淪喪,生活腐化,貪圖享樂,以權謀色,搞權色交易。
繆瑞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繆瑞林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江蘇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南京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繆瑞林簡歷
繆瑞林,男,1964年11月生,漢族,江蘇如東人,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學位,高級農藝師,198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
1980.09—1984.07 江蘇農學院農學系農學專業學習
1984.07—1987.05 省農林廳農業局綜合科科員
1987.05—1989.09 省農林廳農業局綜合科副科長(其間:1987.06—1988.05掛職任邳縣邳城鎮黨委副書記)
1989.09—1990.08 省農林廳農業局綜合科科長
1990.08—1991.01 省農林廳農業局副局長
1991.01—1996.03 省農業資源綜合開發管理局資源綜合開發管理處處長(副處級,1995.12高級農藝師)
1996.03—1997.06 省農業資源開發局農業資源開發處處長(正處級)
1997.06—2000.06 省農業資源開發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其間:1998.09—1998.12省高級管理人才經濟研究班赴美國培訓)
2000.06—2001.06 省農業資源開發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1996.09—2000.12南京農業大學土地管理學院土地資源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管理學博士學位)
2001.06—2004.03 省農業資源開發局局長、黨組書記(副廳級)
2004.03—2006.04 宿遷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2006.04—2007.01 宿遷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7.01—2011.04 宿遷市委副書記、市長(其間:2009.11—2010.01中央黨校地廳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2011.04—2011.05 宿遷市委書記、市長
2011.05—2012.01 宿遷市委書記
2012.01—2013.01 宿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3.01—2013.12 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2013.12—2014.01 南京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4.01—2016.05 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6.05—2018.01 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兼南京市江北新區管委會主任
2018.01 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黨的十八大代表,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十三屆省委委員,省十二屆、十三屆人大代表。(簡歷摘自江蘇省人民政府網站)
責任編輯:京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