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消息,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發佈關於落實治理「高考移民」工作要求的通知。通知指出,凡出現瞞報、錯報、漏報,或者治理「高考移民」工作不力者,將予以嚴肅追責和問責。
通知提到,各地市考試招生機構要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加強與當地公安部門溝通聯繫,採取有力措施,落實和壓實高考報名資格複查工作責任,認真組織轄區內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和報名點(中學)依法依規做好高中階段外省戶籍、學籍遷入我省考生的報名資格複查工作。
通知強調,各地要嚴格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會同公安機關重點對高中階段將戶籍、學籍從外省遷入我省或戶籍為外省的高考報名考生的資格複查,認真審核考生報名資料,核查戶籍遷入是否合規、學籍和學習是否存在「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在冊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等情況,核查報名手續是否規範,跨市借考、往屆生報名是否符合規定,等等。各地級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要組織好本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各報名點(中學)嚴格按上述高考報名政策開展全面的報名資格複查。
通知指出,高考報名資格複查工作事關教育公平及社會穩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考試招生機構要高度重視,增強責任意識,積極主動作為,確保治理「高考移民」工作平穩有序。各地市招生辦公室要根據公安、教育行政部門對戶籍、學籍核查認定的事實以及報名、借考是否規範等,對複查中發現不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要按照程序和規定,一律取消其在本地或我省高考報名資格,杜絕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我省參加高考。凡出現瞞報、錯報、漏報,或者治理「高考移民」工作不力者,將予以嚴肅追責和問責。有關複查及處理情況請各市招生辦公室務必於2019年5月15日前上報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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