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修訂逃犯條例 | 港各界:不犯法就不懼修例 反對派心裏有鬼

2019-05-09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9日)參加香港立法會答問會。有多個反對派議員為阻止「逃犯條例」,不顧議事規程乃至基本禮儀,在莊嚴的立法會會議室內亂嗌口號,大聲喧嘩甚至誣蔑特首。其實,香港各界早就批評,反對派在這一事件上「搞大龍鳳」,其實是內心有鬼。香港有完善的法律體系,明知有如此明顯的法律漏洞而不加彌補,不僅無法為「台灣殺人案」的受害者討回公道,更令香港成為逃犯聚集之所,嚴重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有關修例「只有壞人才要驚」。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師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修例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公義,打擊犯罪,不令香港淪為「逃犯天堂」,任何嚮往法治的人都不應該反對。「如果無犯法,怕什麼呢?」

香港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認為,反對派是次傾盡全力,阻撓特區政府修例,實有「此地無銀」之嫌:「如果佢哋(反對派)行得正、企得正,修例又何懼之有?莫非要為自己或者同黨曾經做過或將會做的某些事搵定安全墊?」

原香港中文大學政治系主任鄭赤琰指出,世界上所有法律都是針對犯罪行為而立法,「如果假設人人都怕有一天自己會殺人,因而反對制定懲罰殺人犯的法例,這豈不是笑話?」他強調,立法是要為受害者討回公道,也因此制定罰則,伸張社會正義,對違法行為起阻嚇作用。

香港教評會主席何漢權表示,一個文明法治社會裏,道路使用者和行人只要遵守交通規則,根本毋須懼怕觸犯法例。同理,在內地、海外循規蹈矩,不干犯當地法例,又何須懼怕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呢?不拿「公民抗命」「違法達義」作幌子、煽惑大眾、擾亂香港秩序、遺禍國家,對修訂《逃犯條例》又何懼之有?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張岩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