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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外地不放棄審判權「港人港審」難實行

2019-05-08
湯家驊認為「港人港審」並不可行(大公報資料圖)

湯家驊認為「港人港審」並不可行(大公報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社會各界極大關注。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今日(8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港人港審」不可行,是由於多數國家及地區都不會將嚴重罪行的審判權,交與其他地方執行;而不向未簽國際人權公約的國家及地區移交罪犯,亦會限制特區政府與其他地區現行或將來簽署長期移交協議。

湯家驊表示,港府認為坊間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意見,很多都是基於危言聳聽,偏離一般法律原則及移交原則,因此可取之處其實並不多。

湯家驊認為,坊間意見只要是有建設性,以及合乎法例基本原則的建議,政府仍會考慮。他建議,政府可考慮加入條文,要求引渡申請地要盡量執行國際人權公約14條,保障被移交人士的基本公平審訊權利。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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