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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中」恐嚇人心 市民豈是逃犯!

2019-05-09
修訂《逃犯條例》獲得市民大眾廣泛支持

修訂《逃犯條例》獲得市民大眾廣泛支持

【文匯網訊】保安局為處理「台灣殺人案」及堵塞存在多年的法律漏洞,建議修訂《逃犯條例》,但反對派卻借題發揮,搬出「人人都可能是逃犯」的謬論,大肆攻擊內地司法制度。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接受大公報專訪時表示,將法律問題變成政治問題,再將矛頭指向內地,已成為反對派的「標準動作」,所謂「送中」則更加是「恐嚇人心」之舉。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坊間提出的修例意見幾乎都是建基於危言聳聽的基礎上,偏離了一般的法律原則和移交疑犯的基本方向,政府認為不可取絕對合理。

譚惠珠昨日接受大公報記者專訪時,談到坊間對修訂《逃犯條例》提出的多項建議,她認同政府日前的相關解釋,認為有關建議均「不可行」。對於「港人港審」的建議,除了政府提到會影響香港行之已久的「屬地原則」之外,譚惠珠認為,當局進行域外執法程序複雜,而且控方可以從域外取證,被告卻難以往域外取證證明自己清白,同時亦難反擊控方證據及提出合理疑問,「因此對被告本身非常不公平」。另一方面,「港人港審」會導致與特區政府簽訂了移交逃犯安排的地區,在處理移交逃犯時也變成「港人港審」,由此產生很大的困難,「所以不可取」。

移交與否法庭有百分百決定權

對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建議「港人港審」,譚惠珠認為,陳的文章只是純粹學術性論述,不是以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身份向政府表達修訂意見,坊間將其文章作為向政府提出的意見,相信並非陳的原意。

對於現時有反對派在社會上高喊「人人都可能是逃犯」,譚惠珠直言,「無可能,這絕對是恐嚇人心」,因為是否移交逃犯,法庭擁有百分之百的決定權,不受任何人影響;而且移交還要證明有關行為在香港亦屬犯罪,且是相當嚴重的罪行才有可能移交,故移交逃犯並非普遍現象。她強調,現時的香港法律對人權保障非常充足,完全符合聯合國的要求,在此議題上,她完全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

關於修訂《逃犯條例》的討論,除了本港的聲音,亦不乏外國的干預之聲,美國國會美中經濟安全委員會昨日就稱,香港修訂《逃犯條例》會削弱高度自治,亦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極大風險雲雲。譚惠珠回應說,修例對美國影響不大,事實上,每日都有美國人到內地做生意,若有此擔心,便不會前往,亦毋須在港停留,而且中美之間有簽署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如今卻只針對香港,明顯是「雙重標準」。

譚惠珠強調,中國近30年間已與數十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及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獲得國際社會的接受和信任,香港卻有些人將法律問題變為政治問題,再將政治問題變成抨擊內地司法制度的「武器」。她指出,將法律問題政治化,再將矛頭指向中國,同時有「外國朋友」在旁作「雙重標準」的評論,已成為反對派的「標準動作」。

湯家驊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亦指出「港人港審」不符合國際基本原則,因有很多技術問題難以解決,而且每個國家和地區不會輕易將審理權力交給第二個地方,「全世界有哪個地方,可以賦予殺人放火罪行有域外法律效力?沒有,霸道如美國也沒有」。

湯家驊說,有關方案偏離了一般的法律原則和移交疑犯的基本方向,故政府認為這些建議可取之處不多,但他認為政府的態度並非一步不讓,如果有建設性、符合基本原則的建議,政府仍願意考慮。

湯家驊建議,政府可考慮在修例時加強對人權的保障,例如要求引渡申請要盡量執行國際人權公約第14條,即保障被移交人士「接受公正裁判之權利」,或考慮將「不予以理由拒絕移交」的範圍,由中國國籍公民改為香港永久居民,以加強對港人的保障。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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