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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宣判 容偉業袁智駒各囚3年

2019-05-09
圖為警方拘捕「旺暴」疑犯(資料圖片)

圖為警方拘捕「旺暴」疑犯(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6年農曆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暴亂」案今日(9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綽號「美國隊長」的被告容偉業被陪審團裁定兩項暴動罪成、一項襲警罪成;另一被告袁智駒早前承認兩項暴動罪和一項縱火罪,兩人均被判囚3年。

容偉業(34歲)早前被陪審團裁定於亞皆老街襲警,以及於山東街和花園街參與暴動。袁智駒(28歲)早前承認在砵蘭街及山東街參與暴動,並在洗衣街及山東街交界縱火。案中另3名被告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早前被裁定一項暴動罪名不成立,李、林當庭釋放,梁天琦則因另一宗暴動案被判囚6年,繼續返回監獄服刑。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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