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社評|反對派是破壞法治的罪魁禍首

2019-05-12

【文匯網訊】2019年5月11日,是香港特區議會史上黑暗的一天,也是香港法治史上黑暗的一天,更是全體港人無比憤怒的一天!

反對派為求阻撓《逃犯條例》的修訂,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先有塗謹申擔任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主持期間,瘋狂「拉布」;內委會以書面投票方式選出石禮謙暫任會議主持之後,他們又拒絕承認,並由塗謹申充任「山寨主席」。直至昨日,法案委員會正式召開第三次會議之時,他們又用盡各種手段,阻撓會議進行。

令人沒想到的是,這群所謂的「民主派」,不惜將街頭暴力直接帶入莊嚴的立法會議事廳。先是以「佔中」式行徑,闖進立法會會議室,展開「通宵佔領」;其後「山寨主席」塗謹申訛稱會議已經召開,違規霸佔會議廳主席台;直至會議正式召開時,反對派議員陳志全、朱凱廸、范國威和區諾軒,使用「旺角暴力」式的手段,強行阻攔石禮謙進入會議室,更「郁手郁腳」試圖打人。

由於反對派的惡行,工聯會議員麥美娟被人推跌,壓傷右手;民建聯議員陳恆鑌則被范國威飛身壓落他的肩膊上,另一名民建聯議員葛珮帆,則在會議室內遭到三番四次撞傷。如此多議員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議會陷入如此混亂的狀態,堪稱史無前例!市民不禁要問:一個文明、理性的社會,何以墮落至如斯地步?

必須指出的是,反對派暴力阻撓其他議員進入會議室,已經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a)條:「任何人─(a)襲擊、妨礙或騷擾任何前往或離開會議廳範圍,或在會議廳範圍內的任何議員,或藉武力或恐嚇嘗試強迫任何議員宣布贊成或反對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的待決動議或事項,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12個月」。立法會議員以及秘書處應當主動報警,以嚴懲這幫為惡之徒;特區政府也應主動提供協助,以還議會應有的安寧。

然而,相較於議員的受傷,更令人痛心也是憤怒之處在於,反對派一連串的惡劣行徑:侵權選舉「冒牌主席」、違法召開法案委員會、暴力阻擋合法委員會召開,完全無視法治精神、無視議事規則、無視基本道德,將議會「街頭化」、「暴力化」、「無賴化」。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事實無可爭辯地說明,反對派已經道德破產、人格破產,他們的確是破壞香港民主政制發展、破壞法治的罪魁禍首。

香港議會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反對派對此要負上所有責任。香港的議會淪落至斯,真箇是可鄙可悲,但是市民若能從今次事件當中,認清反對派的卑劣嘴臉,則未嘗不是壞事當中的一點「正面」作用。

揭穿反對派的真正面目,抵制亂港違法行徑,共同維護法治精神與議會文明,七百四十萬港人責無旁貸!

責任編輯:劉雲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