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24日)完成審議,以27票贊成,12票反對,通過將《國歌條例草案》提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並否決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提出的所有修訂。
反對派多名議員提出修正案,要求刪除條文中罰則,不過特區政府指,要防止侮辱國歌行為,罰則有必要保留,而國歌與國旗及國徽同為國家象徵與標誌,於憲法上的地位是一致,所以刑罰亦應一致。
反對派議員在會議完結前表示希望草案排在《逃犯條例》修訂之前。建制派質疑反對派想借草案拉布拖延《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指,會在6月14日向立法會內會提交報告,意味草案不會排在6月12日提交大會的《逃犯條例》修訂之前。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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