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27日)舉行第五次會議,教育局首次派官員列席。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表示,《國歌條例草案》第九條的精神,是希望學校教懂學生要尊重國歌,以及對國歌有基本認識,「怎樣教和何時教」完全是學校自主。
對於學校對刻意不尊重國歌的學生進行處分,蔡若蓮表示,學校並非法庭,應以教育為中心,學校會按情況處理不同的學生。她舉例稱,假如有學生牽涉欺凌,訓導老師亦會按專業處分,教育局不會一刀切訂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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