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6月1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修訂《逃犯條例》。針對反對派提出的「港人財產被內地沒收」及「港人在港犯罪被移交內地」等謬論,政府逐一回應澄清。律政司指出,沒收令須基於追討犯罪所得而作出,香港法院會對此把關;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亦嚴正反駁指,港人在港犯罪一定由香港檢控及審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林犀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6月1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修訂《逃犯條例》。針對反對派提出的「港人財產被內地沒收」及「港人在港犯罪被移交內地」等謬論,政府逐一回應澄清。律政司指出,沒收令須基於追討犯罪所得而作出,香港法院會對此把關;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亦嚴正反駁指,港人在港犯罪一定由香港檢控及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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