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評論員陳光南
由於外國勢力的介入,反對派的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勢頭,已經超過了2003年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電子傳媒包括香港電台、社交群組、反對派的地區樁腳都動員起來;反對派更加出動旅遊巴士,從新界地區接載老人家和婦女參加遊行;學校的黃絲帶教師和「學生動源」也全力煽動學生上街。各區的燈柱、電話亭、集體運輸車站外面,都張貼了煽動上街的標語。參加遊行的人,很多人都沒有睇過《逃犯條例》的條文,而是表示:「如果不出來遊行,今後將沒有集會和言論的自由」「外國人轉搭飛機經過香港,也可能被引導到內地審訊」云云,說明了外國勢力和反對派不斷運用恐嚇手段,蒙騙公眾。
反修例是非法「佔中」翻版
香港的反對派出盡九牛二虎之力,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具有內外勾結的背景,他們跑到美國和國務卿蓬佩奧、眾議員麥高文、參議員魯比奧等反華分子會面,共商怎樣向特區政府施加壓力,用各種威嚇措施企圖阻止香港修例,從而打擊和癱瘓特區政府的管治,重振反對派聲威,增加奪權能力。他們企圖製造一種局面:美國才是香港政治發展的「大波士」,攀附美國勢力的政黨才可以擴大聲勢。根據網上的反對派言論,他們提出議會內外互相配合,要武力鬥爭,大搞激進行動,這樣才可動員更多年輕人;更有人提出「違法達義」,必要時可以使用暴力;有些人則認為要在香港搞一場「太陽花運動」,最後運用佔領的方式阻撓立法。「民陣」更呼籲遊行人士在遊行結束後留下來參與「包圍立法會」的演習。
公眾可以看到反對派歪曲修例防止跨境犯罪的本質,提出了把「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當成了「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前哨戰」,號召要「曬冷」。這說明了反修例的街頭行動,很可能按照2014年非法「佔中」的模式發展,其最突出的特徵是以民主黨為首的反對派政黨政團,聯同教協、「學生動源」等組織,大力組織和煽動學生參加昨日的遊行,並預早散播了激進行動的言論,堆放了乾柴烈火,讓青年學生頭腦發熱,充當反對派的炮灰。可以說,反修例是非法「佔中」的翻版,也是進行奪權的試探。
所不同的是,非法「佔中」時美國人躲在後面,透過黎智英、鄭宇碩、戴耀廷,聯繫台灣民進黨培訓香港的激進青年領袖,但今天美國已明火執仗站到台前。魯比奧提出了要培養黃之鋒和「港獨」青年人反對中國。2018年2月1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共同主席麥高文與有份聯署反修例的主席魯比奧、委員史密斯,提名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及非法「佔中」角逐當年的諾貝爾和平獎,最終沒有得逞;麥高文等人於去年12月7日把自己操控的「蘭托斯人權獎」頒給黃之鋒。「賣港派」今年三月至五月,馬不停蹄組織美加團「告洋狀」反對修例;五月,李柱銘、李卓人、羅冠聰等人與蓬佩奧會面,為美國製造干擾香港事務的機會,威嚇特區政府有關制裁會進一步升級。
麥高文在其主持的美國國會聽證會做大騷,「妖魔化」修例,同台演出的魯比奧則以撤銷「美國─香港關係法」及美、港貿易談判等威嚇香港特區政府。
引外力干預賣國禍港
反對派和美國勢力的聯合行動,使得反修例變成美國對華貿易戰的籌碼,並且高壓干預香港高度自治。事件已經變了性質,牽涉到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重大問題。中國絕對不允許內部的反對派夥同外國勢力挑戰《基本法》,破壞和癱瘓香港特區政府的管治,一定要從美國的干涉內政鬥爭到底。
正如社會輿論所指出,反對派邀請美國干預香港內政,充當了現代吳三桂,他們變成了破壞了香港高度自治的罪人,還提出帶有域外法權的所謂「港人港審」,更加不可能得逞。他們的目的是把香港變成「獨立政治實體」,這邪惡目的是違反《基本法》的。
現在反對派和美國官員大談「在中央的干預下,特區高度自治的權力縮小了,一定要爭取人權和自由」,只不過是推動香港「變相獨立」的代名詞。問題的實質很清楚,《基本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特區政府有權制定適當的法例,防止跨國犯罪,維護香港的社會安寧和經商環境。
因此,指責中央收縮了香港的權力和自由都是偽命題。現在反對派是舉起《基本法》賊喊捉賊,他們的行為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香港立法會通過《逃犯條例》修訂,並不會受到外國威脅而改變。受到蒙騙參與遊行的某些群眾,將來一定會清楚《逃犯條例》對他們的人權和自由,根本就沒有影響。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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