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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港碳九洩漏事故8名責任人員被檢方提起公訴

2019-06-12
工作人員對受污染海域進行清理。新華社

工作人員對受污染海域進行清理。新華社

【文匯網訊】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援引泉州市人民檢察院消息,日前,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泉港碳九洩漏事故8名相關責任人員提起公訴。

通報指出,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和謊報安全事故罪依法對東港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仁、副總經理雷某華、常務副總經理陳某芳提起公訴。以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對東港石化公司員工徐某清、劉某山、陳某山以及「天桐1號」化工船作業人員葉某彪、林某定提起公訴。

據此前報道,2018年11月4日凌晨,福建東港石油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執行碳九裝船的船舶「天桐1號」與碼頭連接軟管處發生洩漏。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通報稱,東港石化公司裂解碳九實際洩漏量為69.1噸,事故系主要企業生產管理責任不落實引發。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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