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湖南新晃涉「校園跑道埋屍16年」的涉黑惡團伙犯罪嫌疑人杜少平投資持股兩家公司,曾涉高利借貸和施工合同糾紛案。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 2019年4月中旬,新晃縣公安局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查獲杜少平涉黑涉惡團伙。在案件偵查過程中,對杜少平相關案件線索進行梳理,杜少平交代其於2003年1月將鄧某殺害,埋屍於新晃某中學操場內。
記者從當地官方人士處證實,杜少平系新晃一中前校長的親戚,系新晃縣的「名人」,發跡早,涉足休閒娛樂、客運等多個行業。曾在新晃縣工作過的新晃籍官員介紹稱,杜少平是個「惡」人,招募了一群「小弟」,只要能掙錢,高利貸、涉黃都敢搞。
公開信息顯示,杜少平經營的公司規模不算大。
記者查詢發現,杜少平投資持股兩家公司,目前均處於「存續」狀態。
工商資料顯示,新晃縣夜郎谷休閒中心成立於2011年6月,由杜少平和黃明月共同經營、持股,註冊資本「0.002萬元」,經營範圍為歌舞娛樂服務、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
另一家「新晃夜郎汽車客運有限公司」,杜少平作為出資人占股12.25%。資料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03年8月,註冊資本50萬元,經營範圍為出租客運服務。通過天眼查App查詢發現,該公司目前有司法風險20條,含多個法律訴訟。
此外,記者查詢發現,杜少平曾涉借貸和施工合同糾紛案。其中一起案件中,杜少平借出6000元後,借款人需在3天後償還1萬元。
據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在2016年9月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披露,軒某曾經在2015年1月22日以急需資金為由向杜少平借款6000元,當時軒某在借條上承諾「今借到杜少平壹萬元整,2015年1月25日還清」。但到期後,軒某只歸還杜少平2000元。
杜少平將其告上法庭,訴請對方償還借款本金2000元(上訴後再次歸還2000元)及從2015年起至還清為止,以每年24%的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法院審理認為,杜少平要求軒某償還24%的逾期年利率,不予支持,但可比照法律規定支持部分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最終判決軒某歸還杜少平借款本金2000元,並按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
此外,杜少平疑似還牽扯一起施工合同糾紛,杜少平勝訴。
今年5月30日,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的一份民事判決書披露,杜少平與江某作為承包方將與三鑫鋇業簽訂合同約定修建的土建工程(含綠化)分包給楊某等三人修建,但工程完工後,雙方因為工程利潤的領取情況及利潤分配比例等問題產生爭議。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判決按照5:5利潤分成判決杜少平和江某給付利潤分成款183123元。雙方均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認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3:7比例分配利潤,判決撤銷一審法院做出的民事判決。杜少平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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