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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華猥褻女童案「牽線人」母親:誰做的事誰負法律責任

2019-07-12

来源:深圳高清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一事持續發酵。今日(7月11日)晚間,新京報記者在常州市府北路附近某新城控股開發的小區內,找到了王振華猥褻女童案「牽線人」周某芬的母親張女士。張女士表示,周某芬涉嫌犯罪的細節她並不清楚,只知道她已被批准逮捕。她還稱,周某芬的行為讓她「沒有臉出門」,「誰做的事誰要負法律責任。」

張女士稱,其老家確為此前多家媒體報道的常州市某村,家中有女兒3人,周某芬為其長女。對於周某芬涉嫌犯罪一事,張女士表示,「誰家裡小孩出了這種事,大人聽了能不生氣?」但她表示,周某芬涉嫌犯罪的細節其並不清楚,也不認識受害女童的母親王女士,「她(周某芬)不太回家,很少跟我說她的事情」。

針對網傳周某芬與王振華是情人一事,張女士表示,「網絡上的說法,你說對就對,我怎麼說呢?」她告訴新京報記者,她沒有見過王振華,也不認識他。

此前,網絡間流傳一張照片,其內容為一長髮女子蹺二郎腿坐於一小型犬旁,並配文稱,圖中女子「為新城集團王振華輸送9歲幼女的周XX」。張女士對此表示,圖中非其長女周某芬,而是其次女。

對於7月10日王振華與周某芬被批捕一事,張女士稱,「她做了這樣的事就要負責。誰做的事誰要負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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