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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女生遇害案」一審宣判 被告人被判死刑

2019-07-26

【文匯網訊】據杭州中院官方微信消息,26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殺人、強制猥褻一案,對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圖片來源:杭州中院官方微信。

圖片來源:杭州中院官方微信。

經審理查明:案發前,被告人熊志城參與網絡賭博從而欠下大額債務,因無力償還感到生活無望,進而產生厭世情緒。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竄至杭州市,並連續多日至西湖風景名勝區飛來峰景區,欲在自殺前殺人墊背,尋找作案對象,天黑後方離開。同月13日,熊志城進入飛來峰景區,在蓮花峰山頂附近遇見獨自遊玩的被害人譚某某,即持隨身攜帶的尖刀連續捅刺譚某某胸腹部數刀,並將譚某某推下附近的陡坡。後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對譚某某進行猥褻,並不顧譚某某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譚某某頸部等部位數刀,致譚某某死亡。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熊志城殘忍殺害被害人,作案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凶殘,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遂作出上述判決。

案件背景:

2018年11月13日,浙大畢業生譚某某在杭州靈隱景區附近出現後失聯。2018年11月15日,警方在景區蓮花峰山頂懸崖落坡處發現的報警失蹤人員譚某某,經警方現場勘查和法醫鑒定,系他殺。17日,杭州警方在桂林全州縣抓獲犯罪嫌疑人熊志城。杭州市檢察院隨後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罪對犯罪嫌疑人熊志城批准逮捕。

責任編輯: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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