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3日對在西單大悅城商場持械殺人的被告人朱紀業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北京市二中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2月11日13時許,被告人朱紀業為發洩個人不滿情緒,持械前往西單大悅城,先後追逐擊打、砍刺餐廳顧客及工作人員,致1人死亡、14人受傷。公安機關出警後,朱紀業挾持餐廳一工作人員與警方對峙,後被當場制服。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朱紀業為洩私憤,事先預謀並踩點、準備作案工具,春節前夕在繁華的公共場所,持械殺害無辜群眾,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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