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張扣扣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原判死刑;其13歲時目睹母親被人砸死,22年後除夕夜連殺仇家3人。
庭審現場實錄(部分)
庭審現場,辯護人提問:為何要殺死王家三人?張扣扣當庭表示,「為母報仇。」辯護人繼續提問,打死你媽的是一人,為什麼殺死三人。張扣扣回應:我記得老二老三一起打的我媽,然後王自新(王家父親)還說往死里打,打死老子頂着。說完老三用棒子將我媽打死。
張扣扣回憶稱,1996年,他的母親被王家父子打了之後當場暈過去。「就是在我家門口,我父親將我媽跑去王家門口,當時王家有人,我父親說你打的,你給看。我媽就在王家門口躺着,我媽後來清醒後爬回我家。當時她坐也坐不住,就在我家門口躺地上了。」
「我抱着我媽,叫她,過了一會,我媽就沒反應了。」張扣扣同時表示,母親的屍體就在家門口的公路邊上被解剖。「當時我在場,持續一小時左右。」
張扣扣同時指出,自己不和別人講母親的事,除非和其特別好的人,不然都不說。
辯護人提問:你為什麼沒有結婚生子,除了經濟原因外,有別的原因嗎?
張扣扣回應稱:我不想有後顧之憂,我媽死的時候我就知道有今天這一刻。「成大事者,不拘小節。為了報仇,我不結婚,不想讓我媽白死。王家老大還經常向我挑釁,還帶着老婆從我家門前經過,挑釁我。(有一次)停在我面前,沖我點頭,用挑釁的眼神,我當時沒作出反應。」
有關公訴人一審中指出張扣扣金錢至上。張扣扣當庭表示不認可:關於我生活的事情,都是辦案人員誘導我說出的。
庭審現場,張扣扣指出自己沒有想過殺其他人,「我沒有想過報復社會。」
談及為何選擇2018年除夕當天「報仇」,張扣扣說:「老三回來的早,老大和老二沒回,我想等過年他們都回來。」
在公安機關的供述里,張扣扣描述道,「我當時很猶豫,但是想到我媽死在我懷裡的情景,我就下了殺人的決心。」張扣扣表示,這段內容屬實,「我本來想在他們上墳時殺,但我心裏害怕。就在路上等着。過程中,我將母親的事情從頭到尾回憶了一次,我心裏就狠了起來。當時大腦一片空白,沒有恐懼和緊張,人和行屍走肉一樣,不由自主捅人。」
對此,張扣扣解釋稱,自己知道捅刺的是誰,殺人之前就想過自首。殺人後,還和姨夫表示自己會去自首。「現在的社會可能也跑不掉。」
此後,張扣扣曾在派出所門口的郵政儲蓄ATM機前遇到一個女孩。「我和她說沒事,你取你的錢。然後我就出去吃早飯,然後去自首。」
一審開庭時,張扣扣曾當庭表示自己為母報仇天經地義。二審現場,張扣扣再次強調:「我沒做錯,我是有血性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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