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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航、南航今起赴台客票執行特殊退改服務

2019-08-01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郭若溪)根據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發佈的關於「暫停47個城市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游試點」公告,為做好受影響旅客保障服務,協助行程涉及中國台灣航線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計劃,8月1日,深圳航空、南方航空等多家航空相繼公布相關客票處置規則。

深航表示,凡在2019年8月1日零時(不含)前購買的,涉及深航旅行日期為2019年8月1日零時(含)之後的台灣地區航班(包括深航實際承運航班和*ZH代碼共享航班),且所持票證為479客票或999客票(僅限深航實際承運航班)的自由行旅客(包括持「三不準」客票及里程獎勵客票的旅客)。

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內,選擇申請辦理退票手續,無須支付退票手續費。旅客可在原出票處、深圳航空直屬櫃檯或24小時客服熱線95361進行辦理。

南航表示,客票為南航784票證,出票日期為2019年7月31日(含)前,旅行日期為2019年8月1日(含)後,客票航程中包含中國大陸與台灣之間南航航段(包括南航實際承運航段及代碼共享航段),且旅客為中國大陸籍自由行旅客。

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客票,允許對客票未使用部分,於2019年8月31日前,在客票有效期內免除退票費進行退票(包括原客票規則不允許退票的客票)。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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