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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加控「佔旺畫家」6項罪名 押後至9月11日再訊

2019-08-02
港律政司加控「佔旺畫家」6項罪名,押後至9月11日再訊。(文匯報資料圖)

港律政司加控「佔旺畫家」6項罪名,押後至9月11日再訊。(文匯報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外號「佔旺畫家」的潘浩超涉嫌6月21日向灣仔警署外牆及扶手電梯擲雞蛋的案件,今日(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在法院提出修訂控罪,由3項改為9項,法院將案件押後至9月11日再訊,被告無保釋申請,期間潘浩超繼續由懲教署看管。

31歲被告潘浩超由囚車押往裁判法院,他早前被控1項襲警、1項刑事損壞及1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今日控方在庭上申請修改控罪,由3項改為共9項,分別為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項刑事損壞以及7項襲警,修改控罪申請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接納,被告表示明白控罪。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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