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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會長購10支「雷射槍」被捕 警指行動正當

2019-08-07
方仲賢購10支「雷射槍」懷疑與騷亂有關被警方拘捕,大批狂徒隨即包圍深水埗警署要求放人(文匯報資料圖)

方仲賢購10支「雷射槍」懷疑與騷亂有關被警方拘捕,大批狂徒隨即包圍深水埗警署要求放人(文匯報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昨晚(6日)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警方表示,警方當晚發現形跡可疑男子,搜查時發現該男子持有10支18厘米長、外形似電筒的「雷射槍」,因此以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拘捕該男子。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總督察周學賢表示,晚上(6日)7時20分,5名休班O記探員經過深水埗鴨寮街近北河街位置時,見到一名男子離開上址排檔,形跡可疑,於是上前截停搜查,該男子一言不發試圖離開,被探員截停,並在其手持的膠袋中,搜到10支18厘米長、外形似電筒的「雷射槍」。

對於為何購買「雷射槍」被視為是攻擊性武器,周學賢指,法例對攻擊性武器有不同演繹,除了物品本身可作攻擊性用途,即使物品本身並非用作攻擊性用途,但被人用作攻擊其他人,有關物品亦可歸類為攻擊性武器。

周學賢稱,近日在多次示威行動中,有示威者用「雷射槍」照向警員,令到有警員身體不適及受傷;加上涉案男子在被警方截停時試圖逃避警方檢查,探員當時有合理懷疑,因而作出拘捕。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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