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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深跨境消費維權更便捷 兩地消委會聯合簽署合作協議

2019-08-09
港深消委會聯合簽署合作協議(記者 郭若溪 攝)

港深消委會聯合簽署合作協議(記者 郭若溪 攝)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郭若溪)為進一步保護港深兩地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充分共享消費信息、消保資源。8月8日,香港消委會與深圳消委會在深圳舉行港深消費者組織合作協議簽約儀式。根據《協議》,消費者在香港、深圳任何一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產生的消費糾紛,均可向香港或深圳消委會投訴。同時,雙方建立投訴聯席會議制度,兩地將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首次消費者委員會聯席會議將於今年年底在香港舉行。

香港和深圳兩地由於地緣關係,一直存在很高的跨境消費量,香港消費者在深圳遇到消費糾紛或是深圳消費者在香港遇到消費糾紛,往往由於不瞭解投訴處理渠道,導致「忍氣吞聲」,沒有維護自己的權益。

香港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中)在簽約儀式現場(記者 郭若溪 攝)

香港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中)在簽約儀式現場(記者 郭若溪 攝)

制定投訴處理機制 公佈消費維權指引

港深兩地消費者組織共同簽署的《港·深消費者組織合作協議》,旨在更好地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粵港澳三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互利共贏、共同繁榮的區域發展戰略精神,進一步保護港深兩地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充分共享消費信息、消保資源,更加方便、快捷、妥善地處理消費糾紛,促進兩地消費維權工作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推動兩地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

《協議》在消費糾紛的咨詢投訴處理方面就為消費者跨境維權提供了更加具體的途徑,明確了消費者在香港、深圳任何一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產生消費糾紛,消費者均可向香港或深圳消委會投訴。港深兩地消費者組織將攜手發揮各自優勢,切實維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協議》還在及時互通消費提示、消費警示、消費信用等信息;及時互通與香港、深圳相關的消費研究結果;合作舉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方面的業務培訓;交流、研討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及消費教育工作情況等方面進行了約定。

首次聯席會議年底香港舉行

消費者是高質量發展的第一驅動力,兩地消委會將致力於共同探索、推動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和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營商環境,在消費端為經濟增長作出貢獻,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共建優質生活圈做出積極貢獻。

根據《協議》,雙方將建立兩地消費者委員會投訴聯席會議制度,兩地消費者委員會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相互交流經驗,研討辦法。首次聯席會議將於今年年底在香港召開。

港深消委會聯合簽署合作協議(記者 郭若溪攝)

港深消委會聯合簽署合作協議(記者 郭若溪攝)

深圳涉港投訴量逐年翻倍增 半年已超500宗 逾5成旅遊涉野馬旅行社

深圳涉港投訴量逐年翻倍增。根據深圳市消委會最新統計顯示,2018年,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共收到560宗涉及到香港的投訴, 2019年1-7月522宗,接近2018年全年的投訴量。深圳市消委會秘書長馮念文表示,消費者投訴主要集中在旅遊、快遞/物流、機票、內地消費者在香港購物等領域,其中,超過50%的消費者旅遊投訴的實際為野馬旅行社,主要反映旅遊產品或服務虛假宣傳難等問題。

內地消費中孫女士訴稱在國旅(深圳)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報了「豪華四星品質純玩港澳4天3晚游」,但整個行程未按合同履行旅遊景點項目。原定香港迪士尼景點被隨意取消,改為去4家指定購物點強制購物,其中珠寶店因未達到消費標準又被強迫再次進店購物。合同標注的入住香港四星酒店,但實際入住酒店極差,談不上有星級資格,香港入住二晚變成一晚,還被旅行社強製出境香港。另外旅行社安排的用餐為搾菜、白萊等食物。期間孫先生曾多次聯繫國旅深圳旅行社無果。

統計顯示,有關旅遊的投訴主要反映消費者報團去香港旅遊,遇到強制購物、食宿、行程與合同約定不符等問題。內地消費者在香港購物主要反映購買商品後存在質量和假冒等問題、無法退換貨、購買港版手機在大陸地區無法保修、購買全球聯保的產品在保修時遇到無法保修等問題。跨境交通則主要反映消費者購買跨境(香港⇋某地)大巴服務申請退票與商家協商不一致、車輛晚點導致消費者延誤行程等問題。

此外,酒店、機票、醫療服務、快遞物流和景點門票等領域均有不同類型的消費投訴,包括消費者通過第三方平台預訂香港的酒店,入住信息無法修改、預定後無法取消、無法退款等問題。醫療服務中消費者主要反映預約購買疫苗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如預約到香港打一局商家未按照約定履行打針的義務、預約打的疫苗被媒體曝光為「水貨」疫苗等。消費者通過第三方去到購買迪士尼的門票無法使用、出票後無法退票退費等問題。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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