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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稅務部門調查涉事奔馳4S店是否存涉稅違法行為

2019-04-15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4月13日,哭訴維權奔馳女車主王倩(化名)首次提出,其在不知情情況下,被西安利之星收取金融服務費,且未拿到發票。今日(4月15日),記者致電陝西稅務12366客服電話,工作人員稱,稅務部門密切關注西安利之星奔馳事件,正在積極核實調查西安利之星是否存在偷漏稅或涉稅違法行為。

新京報此前報道,4月13日,哭訴維權奔馳女車主與西安利之星見面協商,首次提出其在不知情時被西安利之星收取了15200餘元的金融服務費,當場未獲奔馳方回應。今日(4月15日)上午,陝西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在消費者不瞭解情況時,收取金融服務費是不合法的,可採用多種渠道維權。

今日(4月15日)下午,新京報記者致電陝西稅務12366客服熱線,詢問奔馳女車主被西安利之星4S店收取一筆金融服務費而沒有開發票的行為是否符合規定,工作人員稱,西安利之星如果確實提供了增值稅應稅行為,就需要開具責任稅發票。

「若西安利之星已經進行未(開)票收入申報,那也算申報了,只是沒有發票。」她表示,西安利之星奔馳事件,稅務部門密切關注,西安利之星是否存在偷漏稅或涉稅違法行為,正在積極核實調查。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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