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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奔馳女車主:非逼我坐引擎蓋上哭訴才解決?

2019-04-14

【文匯網訊】「西安奔馳車主哭訴維權」一波未平,鄭州又現奔馳車主維權事件。

這一次,車主在奔馳4S店提車不到24小時,發現方向盤助力系統失效,然而4S店卻不願根據「三包」規定退車,車主反問:是否自己也要坐在引擎蓋上哭訴?

4月14日,據河南民生頻道報道,鄭州市民王女士家花了40萬在鄭州之星奔馳4S店買了一輛奔馳C260,提車回去不到24小時就發現方向盤打不動,經4S店檢測後發現方向盤助力系統失效。

4S店表示要給王女士的車更換配件,但王女士覺得新車開不到24小時就換配件非常荒唐,要麼換車、要麼退車,她拒絕修車。

記者陪同王女士前往鄭州之星奔馳4S店瞭解情況,對方銷售主管承認汽車在24小時內方向盤助力系統出現問題,並稱「更換電子配件就行了」。

王女士提出質疑,不到24小時汽車出現故障,卻提出修車,而不是換新車,「你覺得這個合適嗎」?

當被質疑是否汽車本身出現質量問題時,這名銷售主管表示需要售後人員來回答。

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洩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轉向失效則是指汽車在行駛過程中,由於轉向功能或轉向助力功能突然失效,使駕駛員無法按其意願控制車輛的行駛方向。王女士認為自己的情況完全符合「三包」規定。

王女士指出,相關情況4S店此前向廠家反饋了半個月,得出的結果是不符合(三包)。在4S店明確表示廠家回復不可以退換車後,才同意談賠償。但在求助媒體、瞭解相關法律規定後,王女士認為自己的情況符合「三包」,因此要求修改訴求。

整個採訪過程中,4S店方面不斷推諉,就是不鬆口可以根據「三包」規定退換車。

在電視台記者的質問下,鄭州之星奔馳4S店承諾在周二(4月16日)給消費者答覆。

來源:中國日報公眾號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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