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由於馬雲、劉強東等中國互聯網領軍企業負責人先後就996表態,圍繞這一現象的討論進一步升溫,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名人表態。
有關996的爭論實際引申出兩條價值線索,一是為了成功勇於拚搏的精神,二是社會各機構對勞動者法定休息權利的尊重問題。客觀說,這兩條線索有一些交集面,在討論中,它們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有意無意地混淆了。
馬雲和劉強東談了他們自己的真實感受,強調了996現象中所包含的積極價值。的確,每一個創業者肯定都有過比996更嚴酷的拚搏甚至掙扎,公司九死一生,其中有一部分就是拿生命拼出來的。他們信奉這樣的極限奮鬥,事業成功強化了他們的這種人生觀。
客觀說,中國這樣向前奔跑中的大社會需要那些人身上所體現的拚搏精神,也需要更多工作忘我、在超長時間的付出中樂此不疲的奮鬥者。沒有他們的敢打敢拚、在一段時間裡敢把休息所意味的常識性好處也賭上去的精神,中國經濟很可能就會失去非常寶貴的銳氣和牽引力。
不過我們堅定地認為,996不能夠成為職場的普遍號召,即使在一個由長期缺少休息的成功者所領導的公司內部,它也不應成為管理層大力推動的價值取向。一個大公司的競爭力如果建立在員工們效仿領導者普遍996的基礎上,是不應該的,這有違《勞動法》的基本精神,應當受到公司管理層的高度注意。
當然了,一個公司有一些骨幹在特殊時期和面臨特殊任務時形成高強度的加班,是很難避免的。在當前市場競爭愈發殘酷的情況下,公司員工們面對有挑戰的工作擔得起來,沖得上去,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超時工作不應作為公司的競爭力之本加以強化,不能被當作公司活力的主要源泉。
公司負責人、高管與普通員工的權利不同,義務也應有所區分。公司高管們怎樣高強度地工作都可以,因為他們有真實的選擇權。他們超時工作的確可以是出於興趣和強烈的事業感。
但是員工們處在相對被動的位置,公司不應要求他們向公司奉獻與負責人同等的忠誠和付出,因為他們同公司利益連結的緊密程度和得到的報酬,與負責人及高管都不同。如果公司要求他們像負責人一樣「愛公司」,像高管一樣為公司做出個人生活的犧牲,既不公平,也不切實際。
我們認為,輿論場這一輪對996的批評有其積極意義,這也是中國人均GDP達到一萬美元左右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新理解和追求。中國的高質量發展其實包括工作效率的提升,以及更加文明、人性的勞動時間安排。在工作和生活之間做更好的平衡,不因前者而完全犧牲掉後者,這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必然得到不斷強化的大眾化價值取向。
可以想見,很多大公司將會面臨優秀員工對長期加班意願減退的現實壓力,無論是道德召喚還是付給高額的加班費和獎金,都消除不了這樣的苗頭。一些人拿了幾年高工資,有可能跳槽得更快,公司領導者會越來越發現一些有能力的員工與他們「不一條心」。創始人帶著大家一起玩命工作、長期支撐公司銳氣的時代文化實際上已在動搖。
中國正處在將富未富、將強未強的歷史過渡時期,整個國家和我們社會裡的一些優秀集團都還面臨著很多硬仗要打。客觀說,這是中國在價值領域最為糾結的一個時期。
我們相信,《勞動法》和市場的自然調節功能都將為幫助我們度過這個時期發揮作用,並且帶來改變。風起於青萍之末,我們呼籲中國的公司充分意識到正在發生且不可逆轉的這場社會生產文明之變,積極應對並調整。哪家公司能夠做到在順應這一動向的基礎上保持公司的銳氣,它將更有能力贏得下一回合的競爭。
(環球時報評論員:單仁平)
責任編輯: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