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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港簽訂消費維權合作協議 保護兩地消費者購物權益

2019-05-13
東莞和香港13日簽訂了《莞、港消費者組織合作協議》。(記者盧靜怡攝)

東莞和香港13日簽訂了《莞、港消費者組織合作協議》。(記者盧靜怡攝)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盧靜怡報道)5月13日下午,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嫻一行到訪東莞市消委會,就消費維權跨境合作進行深入交流探討,並簽訂了《莞、港消費者組織合作協議》。未來,消費者在香港、東莞任何一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產生消費糾紛,均可向消費糾紛發生地或居所地的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這是莞港兩地積極探索跨境消費維權共治的一項新舉措,標誌著莞港消費維權合作邁向了新的征程。」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陳錫穩表示,此次合作必將進一步加強莞港兩地在投訴受理、消費教育、業務培訓、法律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將有力推動兩地消費升級、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
      「隨著兩地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跨境交流的日益頻密,消費經濟將更加活躍,消費模式將不斷湧現,消費訴求將日益複雜。」陳錫穩說,下一步,東莞將完善消費糾紛異地處理機制,探索實現東莞和香港兩地遠程網絡調解,不斷拓展消費維權合作內容。
        記者了解到,目前東莞市消委會已建立消費維權服務站600多家,先後與香港、澳門及大灣區九市建立跨區域消費維權合作機制。

責任編輯: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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