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7月中旬以來,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爾灣的華人超市等公共場所,赫然發現一些車身印有「公安」、「警察」等中文字樣的「偽警車」,看起來以假亂真;爾灣市警局近日發出警告:不管這些車輛上寫的是什麼語言,這種誤導民眾以為是警車的行為,本身已經觸犯加州刑法,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近日有民眾透過網絡向爾灣警局舉報,並提供「偽警車」的證據照片。爾灣警局通過中文公眾號平台正式聲明,這些車輛外形似中國警車,但拿掉英文「POLICE」字樣,明顯想避開爾灣本地警察的注意力。
知情人透露,網上售賣各種中國警車貼紙貼膜,以及其他國家的警車貼膜。也經常看到一些愛車人為顯炫酷,惡作劇模仿電影情節,在改裝車行將愛車噴漆成美國警車同款,或將車身貼成美國警車的樣子。這些行為可能只是喜歡警車的威風,覺得好玩而已。
律師張軍指出,美國任何一地的執法單位都是政府機關,象徵公權力。獲准執行公權力必須經由法律授權。所以,將個人汽車裝扮成貌似警車的樣子,即使本無惡意鬧着玩,或可能使他人產生誤會錯當警車等都明顯失當,屬於違法行為。即便是中文,或其他非英文文字,也不允許。因為「公安」或「警察」表達的英文意思同樣都是「Police」。正如選舉投票,除了英文,還有中文等其他形式的文字。
劉龍珠律師解釋,根據加州刑法第538d條,冒充政府公權力官員屬於刑事犯罪,其行為包括故意佩戴、展示,或使用象徵公權力的徽章、設備、卷標、證書、卡片、文字等。如果被定罪,處罰重則可判最長180天監禁,輕則罰款、強制性社區服務,以及法官認為適當的其他處罰。此類犯罪將留有犯罪紀錄,可能影響未來的工作或房貸。
律師童志敏指出,青少年有意或無意將自駕車裝扮成警車模樣,這種冒犯公權的行為將受到單獨處罰。他澄清,即使沒有人因為這些不當行為受到傷害,觸法者也會被指控冒充警察。
爾灣警方嚴正警告,這些「偽警車」衍生出來的後果,遠遠超過「出於好玩」的心理。因為任何非美國官員,包括「中國警察」在內,都沒有在美國境內執法的權力。任何代表國外「公權力」的文件、標章、配備或圖案,在美國都不具備任何公權力。
爾灣警方提醒民眾,如果再有看到這樣標識的車輛在爾灣任何角落出現,都須立刻報警。如果任何居民被這種車輛的駕駛人以任何理由攔下,或被持有任何不屬於美國官方文件的人員找上門,都可以立即報警,聯繫爾灣講中文的項目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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