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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種高價藥進擬談判名單 涉及癌症等疾病治療

2019-08-21

【文匯網訊】日前,國家醫保局、人社部印發通知,公布了新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新版目錄中,150種藥品因濫用明顯等原因被調出。此外,目前已確定了128個擬談判藥品,治療領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見病等重大疾病,與企業談判成功的藥品將被納入目錄中。

150種藥品因濫用明顯等原因被調出目錄

本次藥品目錄調整是國家醫保局成立後首次全面調整,也是自2000年第一版藥品目錄以來對原有目錄品種的一次全面梳理。

從常規准入的品種看,調整前後藥品數量變化不大,但調出、調入的品種數量較多,藥品結構發生了較大變化。

本次發佈的常規准入部分共2643個藥品,包括西藥1322個、中成藥1321個(含民族葯93個);中藥飲片採用准入法管理,共納入892個。

常規准入的藥品,中西藥基本平衡,甲類藥品數量適當增加。目錄中收載甲類藥品640個,較2017年增加46個,其中西藥398個,中成藥242個。

為更好地滿足臨床合理用藥需求,這次目錄調整常規准入部分共新增了148個品種,其中,西藥47個,中成藥101個。

據介紹,新增藥品覆蓋了要優先考慮的國家基本藥物、癌症及罕見病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慢性病用藥、兒童用藥等,其中通過常規准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療用藥5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藥36個,兒童用藥38個,絕大部分國家基本藥物通過常規准入或被納入擬談判藥品名單,並將74個基本藥物由乙類調整為甲類。

從調出的品種看,共調出150個品種,其中約一半是被國家葯監部門撤銷文號的藥品,其餘主要是臨床價值不高、濫用明顯、有更好替代的藥品。

明確地方權限 全國編碼統一管理

根據國家醫保局和人社部印發的通知,各地應嚴格執行《藥品目錄》,不得自行制定目錄或用變通的方法增加目錄內藥品,也不得自行調整目錄內藥品的限定支付範圍。

對於原省級藥品目錄內按規定調增的乙類藥品,應在3年內逐步消化。消化過程中,各省應優先將納入國家重點監控範圍的藥品調整出支付範圍。

依照要求,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及時按規定將《藥品目錄》內藥品納入當地藥品集中採購範圍,並根據轄區內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藥品使用情況,及時更新完善信息系統藥品數據庫,建立完善全國統一的藥品數據庫,實現西藥、中成藥、中藥飲片、醫院製劑的編碼統一管理。

另外,各統籌地區要結合《藥品目錄》管理規定以及相關部門制定的處方管理辦法、臨床技術操作規範、臨床診療指南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等,完善智能監控系統,將定點醫藥機構執行使用《藥品目錄》情況納入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和考核範圍。

128種高價葯進擬談判名單 涉及癌症等重大疾病

此外,本次目錄調整在總結前期經驗的基礎上還對談判准入的方法做了進一步完善。

經過專家評審,確定了128個擬談判藥品,均為臨床價值較高但價格相對較貴的獨家產品。這其中包括109個西藥和19個中成藥。

這些藥品的治療領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見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等。許多產品都是近幾年國家葯監局批準的新葯,亦包括國內重大創新藥品。

下一步待徵求企業談判意向後,確定最終談判藥品名單。

根據《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2019年8月-9月為談判階段,2019年9月-10月將發佈談判准目錄。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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