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警務處支援部近日發出內部通告,為配合處理反修例示威騷亂,助理警務處長已經批准向休班警務人員發放伸縮警棍,以便他們於休班期間執行警察職務,措施會在一個月後檢討。獲發的警棍會有特別標記,行動部會根據各主要單位的實額人數分發,今日(10日)起可於警察總部領取,警員可選擇領取及在休班期間攜帶。
通告提到,不論是否當值,警務人員使用警棍,都被視作使用武力,並應遵照《警察通例》,又指警務人員與市民接觸時,必須自律和高度克制。除非有絕對需要,而且沒有其他辦法可完成合法任務,否則不得使用武力。
通告又提示,警員在使用警棍前,須表明身份,並在情況許可下盡量向對方發出警告,說明將使用警棍。休班警員使用警棍後,要盡快向直屬上級及相關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報告。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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