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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建築相關專業人士12月起可橫琴執業

2019-10-18

【文匯網訊】珠海市人大常委會網站消息,《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港澳建築及相關工程咨詢企業資質和專業人士執業資格認可規定》將於12月1日起施行。取得香港、澳門建築及相關工程咨詢資質的企業和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具備規定條件並經合法備案,可在橫琴新區直接提供服務。

《規定》要求,在橫琴新區直接提供服務的港澳企業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從事建築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等工程業務及其咨詢服務(內地法律、法規暫不允許的除外)的企業,主要包括建築師事務所、測量師事務所、園境師事務所、工程建設顧問公司、施工企業等;

已在香港進行商業登記並在合法學(協)會登記的咨詢或設計類企業、已在澳門進行商業登記併合法註冊的咨詢或設計類企業,或者已在香港、澳門進行商業登記併合法註冊的施工類企業;

在香港、澳門連續開展建築及相關工程咨詢業務不少於兩年,其中施工類企業不少於五年;

咨詢或者設計類企業已購買職業責任專業保險的理賠覆蓋地域範圍包含橫琴新區。

在橫琴新區直接提供服務的港澳專業人士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從事建築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等業務(內地法律、法規暫不允許的除外)的專業人士,主要包括港澳建築及相關工程領域的註冊工程師、註冊建築師、註冊測量師、註冊園境師和香港認可人士等;

具有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

在香港相關註冊管理局或澳門政府機構合法註冊的,或者在香港認可人士註冊事務委員會註冊列入認可人士名冊,並在註冊有效期內。

責任編輯: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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