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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分配方案村民投訴 涉案地產價值近250億元

2019-10-25
村民投訴被賤租集體物業。記者石華攝

村民投訴被賤租集體物業。記者石華攝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石華 深圳報道)深圳原住村民因土地開發、權屬分配、拆遷賠款等這些問題,與地產商、村股份公司、政府部門鬧糾紛,這在城中村改造工程中並不罕見。而隨着深圳樓價的飆升,這裏面涉及利益也呈幾何級數上升。

24日,記者接到數位深圳市羅湖區清水河村本地村民投訴稱,清水河股份公司梁偉新利用擔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的職務之便,賤賣土地和賤租村集體物業,導致股東蒙受損失,涉案地產價值近250億元。

事發羅湖區清水河村。記者石華攝

事發羅湖區清水河村。記者石華攝

據清水河村股東代表梁榮輝表示,2003年,因深圳市修建玉平快速公路,清水河公司被徵收了大量集體用地,作為補償,深圳市政府國土部門將位於深圳市南山區西麗留仙大道北的一塊空地,面積5萬餘平方米,劃歸清水河公司作為發展備用地。

2006年,當時的村主任兼深圳市草莆清水河實業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長梁偉新,並沒有通過村民委員會表決通過,私自簽訂了二八分成的合作協議。即村民出地,開發商出資,村民可分得兩成物業,開發商分八成物業。

該地塊現已經建成商住樓盤,叫博林天瑞,總建築面積25萬多平方米,現在該樓盤二手房均價已經達到每平米十萬元左右,而整個樓盤市值250億元左右。梁榮輝表示:「按照『二八分成』協議約定,公司和村民應該分得5萬平方米,但是實際上只分得4萬八千平方米,其中住宅不到一萬六千平方米,僅此一項損失就超過20億元。」

另一位股東代表梁國雄表示,梁偉新從1992年到現在為止,已經任期27年,所有村集體的物業都是賤租的。其中樂萬家商場2003年建好,直到2013年合同租金每平方米僅為八元人民幣;清水河新村的商業街,每年每平方米租金才十元,已經租了二十餘年。

由於村民投訴上訪,2019年7月中旬,清水河公司辦公室主任梁永健已被深圳市羅湖區的辦案部門採取強制措施。

清水河公司總經理梁偉新表示,自己被股東代表舉報一事,他已知曉,只是當時村集體土地出讓和村物業出租都經過村民同意,事後又來舉報。針對股份公司辦公室主任梁永健被紀委帶走一事,梁偉新表示確有其事,「當時村裡分房子的時候,梁永健負責弄了一套系統來分房。事後村民覺得他在其中貪污了,所以舉報他,才被紀委帶走的。」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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