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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警被判賠「太陽花」百萬台幣 學者指開壞頭

2019-10-31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蔣煌基 報道】台灣警方將賠「太陽花」百餘萬的消息,引發兩岸各界輿論關注。島內中國文化大學教授龐建國認為,此番判決是為「惡劣判定」,開了不好的頭,或終將形成蝴蝶效應。他亦表示,如此違背常理、常識的判決,「會引發聯想,令人認為有政治操弄成分」。

龐建國告訴記者,「太陽花」非法集會,非法衝撞、佔領官署,破壞公物,如此行為,放任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都將會遭驅離。「台灣警方當時在處置此事件時,已經足夠溫和,但這次判決,不僅暴露了台灣『司法』向暴力低頭,且打擊了台灣警察士氣。」龐建國擔憂,若此頭一開,將會對一些青年產生不良示範,尤其借網絡的流傳、渲染和發酵,恐將產生蝴蝶效應。

「這是台灣『民主法治』的倒退。」島內中國國民黨孫文學校北院院長林定芃直斥完全無法接受如此判決。林定芃認為,「民主」與「法治」是兩隻腳,需要互相節制,「沒有『法治』的『民主』其實就是恐怖,什麼事情都可以『假民主之名行罪惡之實』,屆時社會將大亂」。

中國人大法學博士楊勢如向記者表示,處理群體事件,若強求現場警察在瞬息萬變情況下還要思考比例原則的拿捏,猶如緣木求魚。「若僅就法論法而審判,恐會成為法匠之流,而使判決無法兼顧情理。」楊勢如認為,如此判定亦令一線警員無所適從,最終社會愈發動亂,民眾受損。

責任編輯: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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