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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記」頭盔標語罵警 警總取消記招

2019-11-05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文森)作為公眾了解警方工作重要溝通渠道的「4點鐘警方記者會」,繼上周一因有假冒外國傳媒機構女記者藉詞大鬧記者會,其間大聲叫嚷及持強光電筒照射打斷台上警員發言,令記者會被迫一度暫停;昨日再有6名不同傳媒機構的黃絲記者戴上抗議警方標語的頭盔,在場負責主持的警司重申記者會並非示威場地,多次要求記者除下抗議頭盔或選擇離開不果,警司無奈被迫宣佈取消記者會,同時譴責「涉事記者不負責任行為,等同剝削其他記者採訪權利及市民知情權......」幸事隔1小時後,警方記者會改於facebook網上直播。

■在警總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6名黃絲記者的頭盔前後貼上「查警暴•止警謊」6個大字。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在警總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6名黃絲記者的頭盔前後貼上「查警暴•止警謊」6個大字。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涉事6名記者分別是:來自《明報》的記者馬耀森、《立場新聞》記者梁凱澄、香港電台記者李大偉、《AM730》記者王建聰、端傳媒記者鄭佩珊、香港獨立媒體網記者黃蕊獻。

勸喻無果 又拒離場

昨日下午4時,當警方記者會如常準備舉行之際,負責主持的警司發現台下有6名坐在後排位置的記者,同時戴上貼有抗議字句的頭盔。主持警司多次重申,記者會目的是讓市民可以得到警方最新的重要信息,並非讓記者舉標語或表達自己意願的地方,要求6名記者除下抗議字句頭盔,讓記者會可以暢順進行。不過,6名記者聞言未有任何回應,只是端坐在座椅上低頭木訥不語,主持警司見狀宣佈暫停記者會,台上警方及消防處講者亦離座而去。

當台上講者全部離開後,主持警司繼續勸喻6名記者要尊重自己專業,盡快除下抗議字句頭盔以配合警方記者會,強調記者會成功運作有賴互相尊重,並指他們不負責任的行為,對其他傳媒是不公道,但6名記者依舊無動於衷;主持警司見多番勸喻無果下,要求6名記者離開記者會,但同樣不獲理睬,一度需要召來傳媒聯絡隊人員圍住6名記者,但強調不能粗暴拉扯、只可「禮貌地」請6名記者離去,由於6名記者採取不合作態度,以致雙方僵持不下,其間在場傳媒則包圍拍攝。

警取消記招改網上直播

直至下午約4時24分,主持警司在不斷要求6名記者離開不果下,再次重申記者不負責任的行為,是剝削其他記者採訪權利及公眾接收警方重要信息機會後,隨即宣佈「警方無奈被迫取消記者會」及轉身離去;同一時間,記者會室內的燈光相繼熄滅,在場記者陸續離去。事隔約1小時,警方記者會改於facebook網上直播發佈消息。

對警方記者會因有記者示威抗議而取消一事。警方發言人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有記者不尊重此採訪場合,剝削其他記者的採訪權利以及公眾接收警方重要信息的機會,警方感到非常遺憾。

新聞界批劣行 扼殺公眾知情權

對於昨日再有黃絲「黑記」騎劫警方記者會的離譜行為,業界多位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查詢時表示,警方已給予該批記者二十多分鐘表達訴求,他們卻「不收手」明顯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令市民無法獲得更加全面的資訊。

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副主席郭一鳴表示,前線記者有個人立場、不滿是可以理解的,但走在新聞最前線時,記者就要拋低個人立場,扮演中立角色進行採訪,但該6名記者把警方記者會當做示威場所就明顯超越底線:「你哋(該6名記者)會干擾到其他行家(記者),而且市民、讀者係想睇警方有咩發佈,唔係睇你哋示威。」

郭一鳴續說,警方不是馬上趕走該6名記者,已給予他們二十多分鐘善後,但他們仍「不收手」,間接是破壞記者會,讓那些想要通過記者會向警方了解情況的傳媒失去提問的機會,所造成的後果就是市民無法獲得更加全面的資訊,而警方也無法向公眾解釋信息,從而讓市民對一些信息存在誤判。他批評該6名記者扼殺公眾知情權,以及影響其他傳媒機構的採訪權。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黃永亨亦認為,在採訪期間抗議,並非合適做法。他指記者有責任完成採訪工作,記者會並非表達不滿的場合,如有不滿,應向警方投訴,或在其他地方表達意見,不應阻礙正常採訪,他認為昨日的前線記者做法為「搶曝光」。

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主任梁天偉不認為記者的行動可迫使政府關注問題,反而有違記者採訪、提問的天職,他又批評前線記者不應搗亂︰「你一係唔好採訪、杯葛唔好採訪,但搗亂這個場合就唔應該。(警方)可以趕他們走,最後警方在網上繼續開記者會,係因為市民真的有知情權。」

3傳媒回應:事前不知情

香港電台

■涉事記者是被指派前往警方記者會進行採訪工作,但他在記者會上頭戴貼有字句頭盔的行為,並沒有通知上司及公司,會在了解詳情後,再作內部處理,重申香港電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秉持公正持平報道各方消息的立場。

明報

■明報編輯部一向要求同事在採訪過程中保持專業,不應參與非採訪行為。本報一直知道前線同事在採訪反修例風波時,面對前所未見的困難,備受來自包括警方在內的阻撓及威脅,多名同事亦因此受傷。本報就此曾透過不同渠道多次向警隊反映,包括去信警務處要求解釋並改善。

本報理解前線同事身心均受影響,今次參與抗議的同事不會受到處分。本報強調,記者的責任是不放棄任何機會提問,努力尋求真相,因此要求同事採訪時不應參與非採訪行為。本報亦要求警方執勤時要切實尊重記者的合法採訪權利,確保採訪自由不受干擾。

AM730

■本報管理層在行動前並不知情,在行動期間亦沒有與涉事記者進行電話聯絡,及要求停止行動。記者同事回報社後,已向管理層談及事件始末,本報重申並不會向涉事記者作出任何懲處。本報管理層對記者同事今次短暫參與抗議行動表示理解。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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