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三名學生此前參加「三罷」活動時,將竹枝擲在大埔墟的鐵路上,被控一項意圖危害乘客等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罪,早前申請保釋被拒,今日(3日)向高院再申請保釋獲批准,但需遵守多項保釋條件,包括不可參加10人以上的公眾集會及宵禁令。
三名向高院申請保釋的被告分別為中大學生盧佩瑤(21歲)、王姓女學生(16歲),以及一名12歲中一男學生。他們被指於11月11日,在大埔公路元州仔段某天橋,意圖危害乘座位於大埔墟的鐵路上車輛或身處該鐵路上的人的安全。12歲男學生另被控在大埔公路一天橋上襲擊督察X及管有一支扳手。
其中盧和王准以10萬元保釋,而12歲男學生則准以5萬元保釋。此外,三人在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和參加10人以上的公眾集會。他們亦需遵守宵禁令,星期一至五的晚上6時至翌日早上6時,需留在報稱住址。而星期六和日的宵禁時間,則為中午12時至翌日早上6時。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圖: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李斯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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