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司法機構今日(17日)宣佈,委任陳靜芬資深大律師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有關任命於明日(18日)起生效。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有關任命由特首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陳靜芬資深大律師現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有關任期將於同日(18日)起終止。
陳靜芬簡歷:
陳靜芬資深大律師於1969年在香港出生。1992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取得工商管理學士學位;1998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1995年完成英國曼徹斯特都會大學法律專業共同試,及在英國中殿律師學院獲大律師資格;1996年完成英國大律師公會大律師資格期終考試,並分別在英格蘭及威爾斯和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8年起私人執業;2011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2013年及2014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自2015年起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
本年的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任命已經完成。司法機構共作出六項任命:潘兆童法官、吳美玲法官及李運騰法官的任命已於2019年1月14日生效,高浩文法官及楊家雄法官的任命已分別於2019年4月2日及2019年7月29日生效,陳靜芬資深大律師的任命將於2019年12月18日起生效。
責任編輯: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