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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香港學生涉藏爆炸品保釋覆核失敗 家人法庭大哭

2020-01-06
圖為觀塘裁判法院(文匯報資料圖片)

圖為觀塘裁判法院(文匯報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一名18歲副學士學生2019年12月24日晚被香港警方截查,並在其租用迷你倉搜出爆炸品、煙霧餅和其他可疑化學品。該學生被起訴「管有爆炸物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早前擔保申請保釋被拒。今日(6日),被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出保釋覆核,法庭裁判官維持原來決定,不准被告擔保。有家屬聞結果後在庭上大哭。

裁判官表示,認同控方針對案情的指控較強,加上未能釋除被告重犯風險,駁回擔保申請。辯方表示將於1月14日再就擔保提出覆核,案件將維封原有押後日期,至4月9日再訊。

被告鄺偉邦,18歲,控罪指他12月24日於觀塘鴻圖道寶冠大廈3樓「時昌迷你倉」BK3203號倉內,明知而管有爆炸品硝化纖維(nitrocellulose);以及10個粉餅形煙霧餅,意圖作非法用途。

控方指出,警方在涉案迷你倉門口截查被告,他交出匙卡及講出密碼,在單位搜出10個煙霧餅及31款化學品、試管、電芯、「豬嘴」防毒面罩等,初步檢驗有3款化學物質可製爆炸品。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檢驗DNA、指紋、被告家中電腦、閉路電視片段,並索取專家對化學品製作爆炸品意見,不排除加控罪。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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