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警方就周日中環愛丁堡廣場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但反對由中環遮打道至銅鑼灣崇光百貨的遊行。遊行上訴委員會今日(17日)下午聆訊後,駁回上訴,維持警方反對遊行的決定。
警方港島總區總督察(行動)鄺浩銘今晚見傳媒時表示,歡迎遊行上訴委員會的決定,指市民仍然能夠透過集會和平表達訴求,呼籲市民和暴力示威者劃清界線,遠離暴力示威地點以保障自身安全。警方警告稱,如果參與遭警方反對的遊行,可能構成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
警方指,「民陣」的兩次遊行都顯示,仍然有勇武分子滲入遊行,進行破壞和縱火等行為。警方就每次申請都是作獨立風險評估,期望市民在相對安全下,行使集會自由。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圖:警方FB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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