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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法院去年一審審結貪腐犯罪案923件1236人

2020-01-20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殷江宏)記者從近日舉行的山東省兩會獲悉,山東法院去年審結一審貪污賄賂、瀆職犯罪等案件923件,1236名被告人得到應有懲罰,其中原省部級幹部3人,原廳局級幹部14人,原縣處級幹部89人,保持了反腐高壓態勢。

20日上午,山東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甲天、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勇分別代表「兩院」向大會作報告。據介紹,2019年山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8.9萬件,判處罪犯11萬人,審結一審故意殺人、搶劫、販賣毒品等嚴重刑事犯罪案件4273件,判處五年以上重刑2392人。其中審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60件、惡勢力犯罪案件541件,公開審理了張宸等一批涉黑案件,對首要分子依法嚴懲,對19 名「保護傘」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向有關單位移交涉黑涉惡及「保護傘」線索383條。

去年山東檢察機關審查辦理刑事執行監督案件71596件;起訴職務犯罪1068人,其中原省部級3人、廳局級12人、縣處級83人;起訴非法集資、惡意逃廢金融債務、電信網絡詐騙等經濟犯罪9058人,抗訴或建議再審打「假官司」、損害公平競爭案件329件;起訴性侵、欺淩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72人;起訴破壞環境資源犯罪2444人,辦理環保公益案件1705件,監督治理污染企業132家,追償生態修複費用2.2億元。

責任編輯:曹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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