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劉蕊)再過幾天,就到了春運返程期了,又將是一次大的人口遷徙之旅。如果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返回「上班」,工資該咋發?1月26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佈《妥善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對疫情期間涉及到的勞動關係工作問題,做出詳細解答。
根據規定,企業應當保障患病職工依法享有醫療期和病假工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應當享有醫療期。職工醫療期中,企業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病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另外,對於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未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回工作崗位的職工,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其中,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執行工作任務的出差職工,因疫情未能及時返回崗位的,工資待遇由所在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此外,通知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開闢綠色通道,依法及時做好企業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工作。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以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按照生產經營需要,實行輪崗調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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