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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內部指引 官員據評估原則決定公共場合需否戴口罩

2020-02-04
2月3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左四)聯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右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右三)、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左三)、入境事務處處長曾國衞(右一)、衞生署署長陳漢儀醫生(左二)及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高拔陞醫生(左一)在添馬政府總部就抗疫措施舉行跨部門記者會(政府新聞處)

2月3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左四)聯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右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右三)、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左三)、入境事務處處長曾國衞(右一)、衞生署署長陳漢儀醫生(左二)及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高拔陞醫生(左一)在添馬政府總部就抗疫措施舉行跨部門記者會(政府新聞處)

【文匯網訊】行政長官辦公室表示,政府就分派口罩用量發出內部指引,各官員會因應風險評估原則,決定需否在公開場合配戴口罩。該指引不適用於公務員自備的口罩,政府並沒要求他們不戴口罩。

2月4日,行政長官辦公室回應傳媒查詢時指,鑑於全球口罩供應緊張,參考專家的建議,應對疫情的督導委員會暨指揮中心認為必須為口罩使用訂定優次,其中應優先照顧醫護和提供前線服務人員需要。

行政長官辦公室表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3日早上向部門首長發出內部指引,以供應給醫護人員和需接觸病者的同事為首要考慮,要求部門盡量減低使用政府分派口罩的用量。部門應只在符合指引準則的情況派發口罩,包括同事在工作上須與市民頻繁接觸,例如在櫃枱提供服務的同事,或須在人多擠迫地方工作;為滿足必須的運作需要;或為滿足個別同事的實際情況,例如身體情況。

行政長官早前已提醒主要官員應以身作則,減少在不必要情況下配戴口罩,以減低口罩用量。實際上各官員會考慮個人情況、近日曾否離境或出入醫院等因素,因應風險評估原則,決定是否需要在公開場合配戴口罩。

昨日記者會上,出席官員已按其個別情況決定應否配戴口罩。今日早上,行政長官會見遞交請願信的市民時,考慮到需與市民作近距離互動而戴上口罩。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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