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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籍男子返粵隱瞞實情 確診后致225人隔離

2020-02-15
警方和防疫人員在丁某德活動的村莊開展防控工作(受訪者供圖)

警方和防疫人員在丁某德活動的村莊開展防控工作(受訪者供圖)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敖敏輝)2月15日,佛山市公安局通報了該市首宗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一名湖北隨州籍男子丁某德和家人在大年初二回到佛山,面對核查工作人員,故意稱未返鄉過年。期間,男子還繼續前往佛山多地活動,被其妻子舉報。男子被證實是新冠肺炎感染者,最終導致200多人被隔離。目前,丁某德已被立案偵查。

據介紹,2月8日,佛山市三水區樂平鎮源潭村委會安監巡查員收到丁某德(樂平鎮源潭張崗頭村暫住人員,湖北隨州人)妻子甘某的電話,稱其之前隱瞞了一家回湖北過年的情況,真實情況是其一家於2020年1月20日回湖北老家過年,1月26日回到三水樂平。現丁某德出現身體不適,懷疑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接報後,村委會將丁某德送醫院檢查,於2月11 日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現在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隔離治療。

據悉,早在1月25日,樂平村居幹部就曾電話聯繫甘某。甘某稱其一家人未回湖北,在廣東河源過年。甘某的故意隱瞞導致當地疾控防禦部門未能對丁某德一家人及時採取管控措施。而丁某德一家回到三水樂平後,也沒有按規定進行自我隔離,繼續外出在三水西南及禪城一帶活動。

確診後,丁某德一家的行為導致三水區樂平鎮源潭村委會張崗頭村5人被集中隔離,220人在家隔離,對張崗頭村及周邊居民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2月12日,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對隱瞞到過疫情發生地的嫌疑人丁某德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警方表示,瞞報疫情重點地區旅行史、居住史,或者明知自己可能或者應當屬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確診病人、病原攜帶者或者上述三種人的密切接觸者,不主動向單位、社區報告,不服從單位、社區健康監測管理,不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明知自己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又惡意傳播病毒、污染公共場所的,可能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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