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入境處一連4日(3月2至5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曙光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18名懷疑非法勞工及10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65個目標地點,包括食品工場、私人屋苑的垃圾房、工業大廈、回收場、住宅大廈、餐廳、商鋪、貨倉及街市。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9男9女,年齡介乎25至60歲。當中兩名男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外,3男6女涉嫌管有及行使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6男4女,年齡介乎45至69歲。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0年。
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及罰款35萬元。高等法院曾就此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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