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4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境外入(返)唐人員疫情防控的通告》,通告提出,對境外入(返)唐人員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危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關治療費用由本人承擔。
據通告,境外入(返)唐人員,無論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無論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居)、接待單位或住宿酒店如實申報健康登記,自覺配合屬地疫情防控部門落實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檢驗檢疫等疫情防控措施。
通告指出,賓館、酒店等要嚴格落實入境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報告義務,接待單位、社區(村居)應按規定將入境人員相關信息向公安機關或屬地疫情防控部門報告。對不按規定登記報告入境人員信息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唐山市將繼續執行有獎舉報制度。廣大人民群眾對發現的可能違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唐人員,請及時撥打舉報電話(0315-2530110)。舉報信息查證屬實的,將給予3000元獎勵。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情形的,獎勵首位舉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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