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對《禁止蒙面規例》司法覆核案作出判決,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符合基本法。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今日(13日)在答記者問時表示,該案裁決有利於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照基本法和香港特區法律有效施政,特別是依法應對處置緊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有效止暴制亂、維護社會秩序。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新聞發言人表示,注意到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於4月9日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就有關《禁止蒙面規例》的司法覆核案作出判決,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關於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危害公共安全」為由訂立緊急情況規例的內容符合基本法,援引該規例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繼續有效,糾正了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原有判決。
發言人強調,這有利於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照基本法和香港特區法律有效施政,特別是依法應對處置緊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有效止暴制亂、維護社會秩序。
近期有英國一些媒體對此大加評論。發言人特別指出,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任何外國都無權干涉。西方一些媒體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判決說三道四,妄加評論,更是違背了他們所標榜的司法獨立原則。我們對此堅決反對。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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