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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專業人才可在海南備案執業

2020-04-14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何玫 海口報道)海南省委統戰部關於《港澳台地區專業人才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執業管理辦法》日前出台,將於2020年4月15日起施行。

該《辦法》所稱港澳台地區專業人才,是指具有港澳台地區金融、建築、規劃、專利代理等行業執業資格,持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或台灣身份證且不具有內地(大陸)戶籍的中國公民。相關人才在海南執業備案須符合以下條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金融、建築、規劃、專利代理等行業執業資格;本人承諾最近3年內個人執業行為無違法違規記錄,且個人信用良好。

按照規定,相關人才在海南執業備案,需提供相應的資料,海南金融、建築、規劃、專利代理等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辦法》制定相應備案指引,對港澳台專業人才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執業業務進行行業監督管理,備案指引包括申請流程、執業範圍、執業規範、監督管理等內容。

相關人才備案後,可為相關的行業事務所、企業工作,或依法依規在海南單獨開辦相關的行業事務所,為當地提供專業服務。若在執業期間違反內地法律法規或在履約和誠信方面存在不良行為,海南省行業主管部門將依法依規處理。

責任編輯: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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