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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間港澳台居民是否可正常出入境?官方回應

2020-02-01

【文匯網訊】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31日就疫情防控期間港澳台居民出入境管理問題對外做出回應。對於疫情防控期間港澳台居民是否可以正常出入境的問題,回應稱,目前,除武漢地區的對外開放口岸關閉離漢通道外,全國各陸、海、空口岸仍正常對外開放,港澳台居民可憑有效的出入境證件往返內地(大陸)。

回應指出,減少人員流動有助於有效防控疫情,建議港澳台居民合理安排旅行計劃。對確需出入境的港澳台居民,鑒於部分國家和地區已針對疫情實施相應的入境管制措施,擬由內地(大陸)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港澳台居民應提前了解掌握目的地國家或地區對人員入境現行規定和措施,避免因無法入境造成損失;前往國家、地區允許入境的,應當提前到達出境口岸,留出足夠時間接受相關部門檢查;已經出現發熱並伴有咳嗽、呼吸困難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的,不應進行旅行,應當立即就近接受診治,並如實向有關管理人員說明近期活動和密切接觸人員等情況,以便有關部門迅速採取排查措施。

對於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停居留期間出現疑似疫情癥狀的問題,回應稱,內地(大陸)有關部門對外公布的與疫情相關的救助服務安排,均適用於港澳台居民。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期間如出現發熱並伴有咳嗽、呼吸困難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應當立即自覺自我隔離、遠離人群,即刻到就近的醫療衞生機構就醫,也可向口岸及駐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求助,口岸和駐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儘力提供必要的幫助,協助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疫情防控期間台灣居民如何辦理旅行證件補發、換發手續?回應稱,疫情防控期間,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繼續為台灣居民提供證件丟失補發、到期換發服務,以確保台灣居民在大陸合法停居留。對於有緊急需要的,將提供加急辦理服務。

回應還指出,為減少人員聚集,避免奔波往返,申請人可通過網上預約等渠道確定提交申請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便公安出入境窗口單位提高受理審批效率,更好地提供辦證服務。

對於疫情防控期間台灣居民所持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台胞證」)過期怎麼辦的問題,回應指出,根據《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台灣居民來大陸後,應當在所持旅行證件有效期之內按期離境。所持證件有效期即將屆滿需要繼續居留的,應當向市、縣公安局申請換發。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前實際,對因疫情防控原因難以按時出境且無法及時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將依法依規視情從輕、減輕或不予逾期居留處罰。

此外,對於疫情防控期間台灣居民因緊急事由需要來往大陸,能否正常在口岸辦理一次性台胞證的問題,回應稱,目前,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設在口岸的辦證機構均正常運轉,因緊急事由未提前辦妥5年期台胞證的台灣居民在抵達口岸後,可以按照規定向口岸簽證機構申請辦理一次入境有效台胞證,持此證件入出大陸並在大陸停留、居留,證件有效期為3個月。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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