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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追蹤|癱瘓半年 港立法會內會死結如何破解?

2020-05-06

文/黎岩

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在反對派議員郭榮鏗的操弄下,蓄意拉布,歷時長達半年,天馬行空虛耗公帑,經過16次會議仍未選出主席,而這一選舉在香港立法會各專委會主席選舉史上不過只需十多分鐘即可完成。面對如此困局如此惡行,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連番亮劍,狂轟主持會議的公民黨郭榮鏗拖延程序,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強烈督促立法會立即解決困局,使立法會工作重回正軌。

回顧過去半年反對派的拉布史,讓我們用慢鏡頭回放,看看內會究竟發生了甚麼事?建制派可以如何出招?內會死結將如何破解?能否破解?

反對派郭榮鏗是上一年度的內會副主席。按照立法會有關規定,主持選舉新一個立法年度內會主席的工作,是由上屆內會主席、民建聯議員李慧琼負責,但因為李慧琼接受提名續選主席,基於避嫌,改由郭榮鏗主持選舉(這裡需要注意,僅僅是主持選舉)。反對派議員借機發難,共派出22人競逐主席之位,李慧琼則是建制派唯一候選人。如果李慧琼為重新主持選舉決定退選,由於內會主席提名期已過,內會主席這個僅次於立法會主席的重要職位,勢必落在22名反對派候選人的其中一人手上。這就造成了內會今日困局之死結。

去年10月開始新立法會年度,內會一般會率先開會處理選舉主席的會議,10月11日,在修例風波縱暴反對派肆意攬炒的形勢下,建制派未雨綢繆,決定由李慧琼連任主席,以阻斷反對派攬炒立會的險惡用心。當天會議舉行了3個半鐘,反對派蓄意製造各種無關選舉主席的繁瑣零碎的話題,結果會議結束時,並未進入選舉主席的議程。

10月15日內會再開會,安排了早上9時至下午6時為會議時間。反對派多名議員開始像演戲一樣互相提名。反對派為了表示他們的「公正」,甚至連番提名多位建制派議員做主席。最終提名期結束前,有22名民主派、1名建制派議員即李慧琼,競選主席。

10月16日,在郭榮鏗操弄下,內會全日花了約6個半鐘開會討論與選舉主席無關的立法會安保問題。郭榮鏗狡辯,因內會正副主席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的當然委員,而行管會需要處理包括立法會保安在內的事情,主席候選人應該表達其對於保安的意見。

今年1月10日,工聯會何啟明去信內會,鑒於內會持續癱瘓,同意政府建議延長產假至14周的僱傭條例修訂草案交人力事務委員會處理,繞過內會。當日開會1個半小時,何啟明建議成了反對派津津樂道的話題,全然忘卻了會議的選舉主題。

3月13日再開會,反對派議員認為疫情肆虐,不應召開與抗疫無關的會議,認為內會應討論立法會大會及事務委員會,在疫情下召開會議的準則。郭榮鏗甚至公然裁定有關字眼不屬冒犯性歧視,認為議員以「武漢肺炎」或「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形容疫情都沒問題。郭榮鏗蓄意讓反對派尹兆堅延長發言,卻即時驅逐要求發言的建制派議員陳健波、何君堯。

3月20日,反對派議員糾纏13日會議保安未有立即行動驅逐陳建波與何君堯,質疑雙重標準,並要求行管會解釋。

其實,現在回過頭來看,建制派協調一致由李慧琼一人出戰,顯然失策,君子之心難防小人之術,完全未料到反對派有此拉布惡招,令建制派處於進退兩難局面。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5月4日公佈外聘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兩位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與孫靖乾依據現行法律提出如下明確意見。

其一,原任內會主席李慧琼必須承擔持續的職務及責任,並具有附隨的權力,以內會主席的身份行事,確保內會正常運作。

其二,個別法案如《國歌法》條例草案,政府當局可以根據《議事規則》第54(5)條,將《國歌法》直接交上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辯論,而毋須經由內會討論審議。即使政府跳過磋商程序,將法案直接交上大會,亦不會令已通過的法案變為無效。

其三,立法會在全體會議上表決贊成條例草案時所表達的意願,才是表示立法機關批准條例草案的必要條件。因此,已製定的法律不大可能會純粹因未與內務委員會主席磋商,而被挑戰且變成無效。

在資深大律師提出如此強有力的法律觀點後,反對派似乎難以提出更有力的反駁理據,換言之,內會最快可在本周五(8日)根據新「遊戲規則」進行會議,原任主席李慧琼完全可以根據律師的法律觀點履行主席職責並主持選舉主席。

郭榮鏗是律師出身,相信他對上述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不會裝作聽不懂看不明。反仔骨骨的反對派已經養成了為反而反的職業病。反對派已經揚言反對到底,糾纏到死(會期結束)。一方面他們已經聘請屬於他們陣營的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按照他們的意圖與所需提供法律意見,另一方面公開指責李慧琼是「偽主席」,周五由李慧琼主持的內會會議是「非法會議」。同時揚言不排除武鬥,搶奪內會會議主席台,讓內會主席鬧雙胞胎,逼使內會難以正常進行。最後,反對派慣用的招數便是司法覆核,試圖最終通過司法途徑以達到他們的目的,為此他們還即時發動眾籌籌措費用。其實,反對派心知肚明,只要將會議拖死,下屆立法會9月選舉後尚不知鹿死誰手,倘若反對派僥倖獲得35+議席,或許不用如此大費周章,即可輕鬆達到他們為反而反的政治目的。

看來,破解內會死結並非輕而易舉,最大的可能是,兩派角力最終走上沒有時間限制的司法覆核之拉鋸途徑,所有的問題都有可能成為不是問題的問題,因為只要拖到今屆會議結束,這個爭議便變得毫無意義。就算由李慧琼主持會議成功選舉並當選為主席,相信反對派必然會掀起司法覆核,等到釐清了法律爭拗,結論或許已經對立法會現實的政治生態沒有任何實質意義。直接DQ郭榮鏗或許是最理性的選擇,但卻是最不符合成本效益的辦法。本屆立法會會期所剩無多,同樣面臨司法覆核風險,等到法庭有結果,已經是下一屆立法會了。

唯一選擇的正途就是,釜底抽薪,避開內會亂局,根據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將《國歌法》條例草案等急迫審議的法律草案直接提交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辯論,並最終通過成為正式法律。否則,等待下屆立法會,別說二十三條立法問題,就連《國歌法》能否通過都依然是未知數。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曹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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