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建制派企硬反擊 攬炒派敗走離場

2020-05-09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雨航、鄭治祖)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事宜擾攘近7個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攬炒派分別外聘法律意見,爭論現任內會主席李慧琼的權責。內會昨晨舉行本年度第十七次會議,繼續由公民黨郭榮鏗主持選舉主席程序;昨午則由李慧琼召開特別會議,跟進外聘法律意見等事宜。

攬炒派為癱瘓議會運作,在上午會議中不斷拉布,導致即使加時仍未能選出主席;在下午,攬炒派不斷叫囂,更圍堵、衝擊主席台,粗暴干擾會議秩序,更有公眾席的攬炒分子將大量文件從3樓擲向下層建制派議員的座位,令現場一片混亂。

最後,攬炒派在建制派議員同心協力下全數敗走,會議即通過就10條草案成立法案委員會,而4個法案委員會的主席分別作出報告,並同意政府將有關草案提交大會恢復二讀,向回到正軌踏出了第一步。

法律顧問確認李慧琼權力

 ■ 在混亂中,三人同時倒地。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 在混亂中,三人同時倒地。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日下午舉行特別會議期間,內會主席李慧琼邀請立法會法律顧問解答攬炒派的質疑。法律顧問表明,會議已延誤近7個月,秘書處同意李慧琼應出來解決問題,又強調不論哪位議員主持會議,秘書處都會把持同一原則。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立法會法律顧問是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適切的法律意見,攬炒派不應選擇性接受。

「目前已非正常情況」

原定下午2時半開始的特別內會,在混亂下擾攘逾一小時後,李慧琼讓法律顧問馮秀娟解釋法律觀點。馮秀娟表示,雖然秘書處去年10月曾表明,內會的首項事務是選舉內會主席,在選舉完成前不得處理其他事務,但秘書處當初擬備文件時,內會未有出現不正常情況,惟半年過去,內會仍未選出主席,可見目前已非正常情況,坦言「秘書處無預期選舉會出現咁長嘅延誤」。

她舉例說,議員有權在財務委員會中提出37A議案(無約束力的臨時動議),但在正常情況,秘書處從無預期有議員提出數以千計的37A議案,今次內會情況與財會類似,因此要解決的是問題根本,而非不停針對《議事規則》的條文原意。

馮秀娟強調,現任內會主席李慧琼過往已多次解決選舉延誤的問題,例如決定會議日期,當時各議員亦沒有異議,若李慧琼認為昨日需開會再解決有關問題,秘書處同意並認為做法適當。

她總結道,秘書處就解讀《議事規則》及應用上,考慮了三大原則,包括:一、選舉主席的重要性;二、選舉公平的問題;三、解讀時不能癱瘓議會,並強調無論由哪一位議員主持會議,秘書處都是把持同一原則。

陳曼琪:合時合理令人信服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立法會法律顧問去年10月所提出的法律意見,主要基於當時先行處理正副主席選舉事宜,但選舉已拖延了7個多月,令形勢出現變化,法律顧問根據當前的情況再提出法律意見,是合時、合理及令人信服,攬炒派不應持雙重標準,合心意的意見就欣然接受,不合心意就惡意批評。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歡迎立法會法律顧問清晰指出,李慧琼有權有責執行內會主席的職能,以解決問題直到選出新主席為止。

他批評,郭榮鏗的職權只局限於主持主席選舉,現時刻意違反議事規則和內會守則,繼續容許攬炒派議員拉布,已涉嫌觸犯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證據確鑿,並譴責攬炒派議員故意阻撓內會會議及破壞其秩序,癱瘓立法會的運作,罔顧公眾利益,可能觸犯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第十七C條的「藐視罪」。

責任編輯:林犀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